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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律拟出姓名权解释:公民随父母姓外可选其他姓氏

发布时间:2018/1/2

   2014年7月,安徽长丰县试点“姓氏改革”曾引发舆论热议,长丰县对随母姓的家庭,基层乡镇、社区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用村规民约的形式予以固定,从而慢慢淡化父姓意识和传宗接代思想。
   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更进一步,拟对民法和婚姻法相关条款作出解释:中国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同时有正当理由的也可选取其他姓氏。

   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似乎只有男性才可以传承姓氏,几千年来,新生儿取名也基本都随父亲姓氏。近年来,各种标新立异的姓名开始出现,如“李××”改成“木子××”、凌晨出生的宝宝就姓“晨”、给宝宝取名“王A”……这成为孩子落户办理中的一道新难题。一些公安人员依据婚姻法“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拒绝第三姓落户;而有的父母则认为公民姓名权禁止他人干涉,导致姓名权纠纷案件日益增多。

   两条法规实践中存在困难
   这一现实困境有望突破——27日,关于“姓名权”的立法解释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昨天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向会议作民法、婚姻法有关条款解释(草案)的说明,信春鹰在会上表示,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孩子的姓氏除父母姓外,可选其他姓氏。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些人据此认为,姓名权是私权利,自己起任何名字都可以不受约束。而婚姻法中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在实践中,有关部门、学术界和当事人对上述规定的理解和执行不尽一致,一些地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标准也不同,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遇到一些实际困难。针对现实问题,人大常委会认为,有必要对民法通则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释明法律含义。

   信春鹰表示,法制工作委员会赴广东、湖南、浙江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听取了各部门、专家、律师、群众的意见,结合姓氏选取的实际情况,最终形成了此解释草案。

   三情形可选父母姓之外姓氏   信春鹰表示,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通过法律解释,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意愿和实际做法。

   实践中,也有一些公民因回复祖姓、由他人扶养等原因,在父姓、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信春鹰表示,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

   草案明确:一是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共同利益。

   二是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择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

   热议

   “子女可不随父母姓”的消息一出,网上也是讨论声一片,大多数网友都围绕姓氏对于一个人、一个家族的意义展开了讨论,有人说不必拘泥于传统,也有人说原本的约定俗成就挺好。

   实际生活中,常有父母给孩子选择父姓、母姓之外的其他姓氏。《新京报》记者采访的一位户籍民警说,自己遇到过有的父母因自己的父辈参加革命改姓改名,就想让自己的孩子恢复祖姓;还有的人因受他人恩惠,希望让孩子随恩人的姓;有的为给外婆家延续香火,把孩子改成随外婆姓等情形。

   昨天《东方卫报》官方微博发出“孩子应该随谁的姓”的网络调查,截至昨晚9点半,有214位网友参与投票,其中38%的受访者认为,应该遵循中国人传统观念——子随父姓。还有31%的人认为,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10%的网友认为,可以用父亲和母亲的姓放在一起做复姓。

   中山大学副教授童建军对学生做的一份调查显示,有66%的学生赞同公民可以不随父姓或者母姓;超过10%的学生愿意不随父姓或母姓。

   其实各地都有因为子女姓氏的原因,夫妻双方诉诸法院,最终导致婚姻破裂的案例。未来民法、婚姻法有关子女姓氏的条款解释,或为这类家庭民事案件提供一条新的可供参考的解决途径。

   社会学家说

   《东方卫报》记者就此也采访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的邱建新教授。

   邱教授表示,在传统的父系社会中,基于对三纲五常的遵循,大多人起名都跟随父性,体现了一种家族香火的延续。而姓氏不仅体现了家族血缘的传承,同时也涉及到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最简单的,它有一种家族归属的认同感。”即便现代社会出现了随母姓或者合用父母姓氏,这一点还是不变的。

   除了有着浓郁传统文化的中国,“在西方社会也是类似的延续性。”邱教授表示,西方家庭中子女姓名也会跟随父母,比如“辛普森家族”等等。而关于姓氏的最新法律解释的提出,虽然给公民行使更多自由权奠定了合法性基础,但从伦理情感和文化传统出发,在实际运用中,“不随父母姓氏的情况一定还是凤毛麟角。”

   律师说

   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官方微博律师顾问团成员夏磊独家解读了草案,他表示,子随父姓还是随母姓,这是自由选择的范围,在子女未成年时,应由父母共同决定,确定后如若变更,应取得父母双方同意。在子女成年后,该选择权应归成年子女自行行使。立法草案充分注意到地方性规定不一以及其他现实因素,明确允许在父母姓氏之外选择其他姓氏,但是这种选择权仍应受到一定限制,而不能成为绝对的自由。

   自选姓氏“口子”开多大?

   学者建议列出“负面清单”

   一些专家认为,子女随父母姓有利于身份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公民选择外姓不能完全禁止,但口子开得要适当。

   农工民主党湖南省委专职副主委蒋秋桃认为,完全放开姓氏选择,既有可能违反公序良俗,也可能对社会管理造成较大冲击。如有的公民利用改姓逃避刑事处罚或者债务等。

   蒋秋桃认为,对姓氏选取问题进行立法规范,既要明确公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选取第三姓,也要列出“负面清单”,明确哪些情况下不可以选取第三姓,避免给违法犯罪人员留下法律空子。

   调查

   子随父姓依然是主流

   合用父母姓越来越多

   现实生活中,孩子随爸爸姓多还是随妈妈姓多?《东方卫报》记者随机咨询了几所学校的班主任老师,他们表示,子随父姓依然是主流。南京市长江路小学老师赵昌竹表示,班中一半以上的孩子都是跟着爸爸姓,游府西街小学老师干露说这种情况占到了90%以上,而香山幼儿园黄莉老师所带的班级,“没有例外,全都跟着爸爸姓。”

   不过几位老师也补充,从教这么多年,确实也碰到过学生跟着妈妈姓的情况,而且近年来出现一种比较时髦的起名方式,就是将父母姓氏并成一个“复姓”,“我们幼儿班里就有个叫陈嘉钦的小朋友,爸爸姓陈,妈妈姓嘉。”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将父母一方的姓氏变成同音字融入孩子的姓名中。

   对于双胞胎、龙凤胎以及有二胎打算的家庭来说,给孩子起名就“好商量多了”。市民芮女士有一对双胞胎女儿,姓氏就跟着夫妻俩各取一个,“这样也起到区分效果。”不过受访者也表示,没有打算并且也基本没听说过为孩子独立起姓氏的情况。

   现在,最后一个问题来了,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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