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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善好施立祥号 开明绅士蔡慕韩

发布时间:2022/8/9

   在抗日战争以前,胜芳立祥号,是远近闻名的大财主、大善人、大资本家。因为该号早在民国初期

   就占有胜芳及附近各县的水、旱、苇地一千六百多顷(旧时单位每顷100 亩)。号称“双千顷”大地主。在胜芳先后开设钱行、粮店、银号三处。经营金融业务,印发“立祥号银钱票”,自建银窖,自设粮站库房,自建运输队,拥有载重量五至二十吨的大小船只百艘以上,马车五十余辆,骡马百余匹,常年雇佣长工二百多人,农忙季节日雇短工千人以上。在胜芳是“八大家”之首。


位于天津市建设路72号的蔡慕韩旧居

   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为了逃避当地日渐繁多的苛捐杂税,军事支应,举家带着全部资金迁到天津。到津后,经过不到十年的经营发展,蔡慕韩在天津金融界及工商界声名大振。一跃而成为天津市的大资本家和“天津八大家”之一。

   一、前三代时期

    胜芳镇南临东淀,北靠中亭河,三面环水,历史上盛产大米和芦苇。因此全镇经营碾房,代客加工碾米者很多。一般规定,出米以后的米糠和稻皮均归碾房算作加工费。胜芳立祥号,从清代嘉庆年间,(约公元1800年)开始经营碾房业务。经蔡立荣、蔡星文(太学生)、蔡宝贤(号增田,县学生)三代人五十多年的经营规模逐渐扩大,到咸丰年间约50年的时间中,蔡宝贤已拥用土地五十多顷。并开设了立祥号钱粮行,在胜芳中心街区建设大宅院两处,一跃而成为胜芳镇的首户。

   蔡宝贤从经营碾房,到控制胜芳镇的米糠、碎米市场,进而发展到收购稻谷,经营大米购销、加工、存储和其它杂粮的经营。后期又发展到经营存款、放贷等金融业务,为立祥号后来的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蔡宝贤制定了“勤俭持家,好义喜施”的治家之训。

  蔡宝贤尽管生意兴隆,财源茂盛,在生意场上春风得意,但也有两件大事不尽人意。一件是“立子晚”,他到35岁时才有儿子。二是“死得早”,他的儿子蔡莲池还不到十岁,他便与世长辞。幸遇蔡宝贤的夫人治家有道,立祥号的家业才得以保持和发展。王夫人不仅主持各店铺的经营,还掌管着50多顷土地的耕种收管和出租,最重要的是,她教子有方,使其独子长大成才,立祥号的基业后继有人。立祥号经过短暂的停滞后,又得到了高速发展。在十年的休整期间,王夫人起到了承前启后的关键推动作用。

   二、蔡莲池时期  

   蔡莲池(1849一1898年),名浚源,字监荃,是蔡宝贤的独生子,也是立祥号单传四代的唯一男丁。他幼年丧父,由母亲抚育长大成人。八岁时在家设专馆,请专职教师讲学。初考秀才未中,三年后请人代试,发榜时名列倒数第二,付出酬银元宝八锭(每锭五十两)。所以乡亲们戏称蔡莲池为“八宝秀才”。

   蔡莲池有了功名,又有钱财,从此便大量收购土地,当时文安洼一片积水,大量土地不能耕种,他以每亩一斗粮食的地价收购积水耕地。先后在文安洼的艾头、滩里、左各庄、杨管营、大柳河一带收购土地近百顷,还从胜芳以西的高桥洼、田口洼和煎茶铺洼收购土地30多顷。到1884年前后,蔡莲池已拥土地700多顷。胜芳四周东起杨芬港,西至牤牛河,南到文安洼的中部,北到永清边界,东西长近百里,南北宽60多里的范围内,胜芳立祥号的土地,星罗棋布,比比皆是。

   蔡莲池年临不惑,拥有土地700多顷,多处资产,住着豪华宅院,握有大量资金,但功名太低,屡试不第,很为遗憾。为了荣耀乡里,威震一方,遂多次跑京城,想通过花钱的办法,谋求—个“道台”的官衔。于是拉拢清政府各部的“提调”(即官场中的跑合者),请他们出谋划策,寻找机会。

   光绪十五年(公元1889年),大清河上游山洪暴发,千里堤多处决口,文安洼一片汪洋。这给蔡莲池谋求当 “道台”提供了机会。按照京城几位提调的指导方案,蔡莲池出银十几万两,于翌年春以工代赈的方式,在河工督办的指导下,对文安县境内的千里堤进行全面整修,并对上游的滹沱河进行清淤疏浚。两项工程投入劳力都是文安县的灾民。蔡莲池经常亲临河堤工地,亲自督工,限期保质完成。事后由当时的河工督办官员,报请朝庭,后以治河有功名义,赐给蔡莲池“三品顶戴”官衔。

   光绪十七年和十八年,文安洼又连遭水患。蔡莲池再次捐出巨额银两,修补千里堤,赈济灾民。此举不仅解决了国库财力不足,还使众多灾民得到解救。因此赢得了省、县官员的称赞和十多万灾民的拥戴。直隶总督李鸿章奏报清政府,保升道员。光绪帝降旨,任命蔡莲池为“山东省督粮道候补道台”并晋升二品顶戴。从此,蔡府大门悬起了“观察第”金字、蓝底,雕花金边的立匾。客厅内供奉着晋升加封道台的圣旨。此时的立祥号已拥有土地1200多顷。成为名符其实的千顷大地主。原有的宅院经过修整也变成了道台府。府州、县衙的大小官员来到胜芳后都要到那里拜见道台大人。

  蔡莲池有了二品道台的官衔,加上雄厚的资产,称得起家大业大,有钱有势。因此在择亲时也要求门当户对。如其长子蔡犊泉(蔡菡)之妻是天津八大家之一长源杨,杨春农的孙女。次子蔡次泉(蔡芰)是宁河县首户,芦台董的女婿。三子蔡荫泉(蔡观)娶的是天津市大资本家隆顺榕,卞家之女为妻。

   蔡莲池的孙女嫁给了文安县另一家千顷大地主,兵部侍郎,二品顶戴,左各庄济广源,董如鸿之子董尔缄为妻。送亲时,抬嫁妆的队伍排了三里长。陪嫁衣物共二百多抬,最后一抬是三根芦苇和两块土块。下压三张地契。三根芦苇代表三沟苇田计36顷,两块土块代表两块旱地,两个七顷二。三张地契是交付上列三块土地的凭证。这叫陪嫁的胭粉地。共计5040亩。

   蔡莲池的孙子(蔡荫泉的儿子)蔡志武,娶的是天津李善人李荩臣之女。结婚时五间大厦做新房,屋内陈设家具均系从国外订购,并将蔡荫泉收藏的珠宝古玩全部摆出,向来宾炫耀。

   清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中日两国发生甲午战争。翌年海战,波及山东半岛,齐鲁大地,海防戒严,内地社会不安。1895年春,候补道台蔡莲池受山东巡抚的邀请,曾得到一次“差委”的机会。到山东省临时赴任,协助巡抚处理一些政务,工作约半年,较为顺利。后因处理胶州教案与上司见解不合,遂以太夫人年高多病为由,请假回家,后不久,山东巡抚两次邀请赴任,蔡莲池婉言谢绝。

   光绪二十二年(公元1896年),在家与本家族名士蔡东轩(蔡如梁)等人,搜罗国史,考定金石,编纂成书。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疾卒于家。享年五十岁。著有《竹雪轩印谱》。

   三、蔡犊泉时期  

   蔡莲池有三个儿子。长子蔡犊泉(蔡菡、蔡菼)前清例贡生,工部郎中,浙江省侯补道台。次子蔡次泉(蔡芰),前清例贡生,户部主事。三子蔡荫泉(蔡观),前清候选县丞。

   蔡莲池去世后,蔡犊泉子承父业。除继续经营原有的碾房,钱粮行和一千多顷土地外,又新建了“立昌永”、 “立丰”两个银号,投入资金各为十万银元(在当时私营银号中很少有十万银元资金者)。这两个银号开业不久,在当时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批准印发了大量“立祥号银钱票”,这钱票不仅流通于胜芳和附近各县的城镇,在天津、北京两大城市中,同样有一定的流通范围 。

   到清光绪末年(1908年),立祥号的土地,已达到一千三百多顷,地多了粮食也多了,蔡犊泉又大建粮库,为立祥栈,又成立了立裕成粮号,再次扩大了粮食购销和借贷业务范围。主宰和操纵了胜芳及附近各县城镇的粮食市场。各大集镇的粮食市场,只要有胜芳立祥号参加,都要等立祥号公布购销价格,名曰“开盘”。

   蔡犊泉为了扩大生财之道,在河北省磁县彭城镇,购买土地,自建瓷窑,在胜芳镇开设立泰缸碗店,自烧自售各种缸碗粗瓷产品。

   蔡犊泉继承祖业,经营顺利,发展很快。因蔡家经济雄厚且父子均有道台头衔,在胜芳甚至文安县居于统治地位。遗憾的是,他只活了40多岁,于民国四年(1915年)与世长辞。

   他的二弟蔡次泉,养尊处院,贪图享受,爱好旅游,不好操心家务。他的三弟蔡荫泉,喜好古玩,挥金如土。二十多年购买积存各种珠宝玉器五十多箱,他曾用四十二两黄金买下一枚2.8克拉“煤油兰”钻戒。蔡荫泉四十多岁病故归天。他的儿子蔡志武在天津劝业场用他父亲所遗珠宝,开设了瑞增源古玩店。

    四、蔡慕韩时期

   蔡慕韩是蔡犊泉的次子,蔡犊泉归天后,蔡次泉、蔡荫泉和蔡犊泉的长子蔡述潭均不想管理立祥号这偌大的家业,经全家商议,所有内外家务,业务均由蔡慕韩主持。

    蔡慕韩(1900— 1976年)八岁时,在家中设专馆教读,先由名师蔡幼东开蒙。后到十五岁时又聘请前清举人王锡命任教,同时还聘请英文教师教英语。

   民国九年(1920年)前后,正值军阀混战时期,直皖、直奉先后发生战争,波及到胜芳及附近地区,地方上应付军需支应日趋耗繁。蔡慕韩为了减轻负担与两位叔父及长兄共同商议迁往天津,随即在天津日租界和法租界购得楼房三所,由其三家分别居住。民国十一年(1922年)全家迁往天津,在他们从胜芳迁走时,立祥号总共拥有水、旱苇地1600多顷,各种房屋1000多间,留下部分人员,设立了几个办事处,经营管理这些不动产的维修和出租业务。 其余的动产,如银号、钱粮行等均迁入天津继续经营,车船马匹部分变卖,部分送人,碾房和土地耕种等不能迁移的,全部告停。

   蔡家三门到津后,除“立昌永”、“立丰”两个银号继续经营外,三家又分别以“吕厚堂”(蔡慕韩)、“树德堂”(蔡次泉),“荫德堂”(蔡荫泉)三个新堂号各自经营粮行业务,从业人员均系用立祥号的业务骨干。而蔡慕韩又在原奥租界开设了“天聚当”(典当行),在西区(今红桥区)怡和斗店入股投资并担任董事。从此胜芳的“双千顷”大地主,一跃成为天津市的大资本家。

   1929年蔡慕韩从日租界移居英租界后,因拥有大量资金,在金融界也很引人注目,遂为租界当局重视,于1930年被选为“工部局董事”。“行商公所”是天津市的洋行买办,盐商、银行、银号、典当商共同组建的(所谓行是指洋行、银行,所谓商是指大盐商、大典当商)。这个组织,是一个操纵和垄断天津金融业的机构。当年参加这个组织的成员有平和洋行买办杜克臣,横滨正金银行经理魏信臣,新泰洋行买办宁星普,大盐商叶兰舫和大粮商王郅隆等。加入这个公所的首要条件是必须拥有百万元以上的财富。蔡慕韩到津后,通过其姻亲魏信臣的介绍,以裕津银行大股东的身份,首先取得该银行的常务董事,继而加入了“行商公所”。从此蔡慕韩在天津金融界的名声大振。

    1934年夏,蔡慕韩的长子蔡炳尧结婚,女方是前总统曹锟的孙女,结婚时,女方所戴的凤冠,均用名贵珠宝镶嵌,嫁衣均用黄金刺绣。只此一项就用去千袋面粉的价钱。天津市的高官显贵,各界名流,前来贺喜。

    1937年,日寇占领天津,蔡慕韩经过半年多的观察,又开始买卖股票,投资纸厂。恰逢华北造纸厂改组华北造纸股份公司,扩招股金,每股一百元。凡有三百股以上的股东,均可被选为董事,蔡慕韩一次认购了六百股。之所以他认购这么多股,是因为他在胜芳有很多苇地。芦苇是造纸原料,可给自已的芦苇打开销路。投资纸厂获得了巨额利润。于是蔡慕韩又开设了万祥银号。与立昌永、立丰两银号,共同在天津经营金融业务。形成三号鼎足之势,存款放贷。占领了天津市金融市场的一席之地。

   不久蔡慕韩又接办了河北三条石后周公祠大街(后改称北开新街)利和毛巾厂,自任总经理。

   蔡慕韩自从离开胜芳到达天津,弃农经商,基本上一帆风顺,资金越搞越大,买卖越来越多,地位名声逐年提高。可谓宾客如云,原有宅院太小,于是在英租界(后改和平区郑州道)请名师设计,另建一所十六楼十六底的红砖疙瘩楼,工程之大为当时天津市所罕见。

   蔡慕韩自取得英租界董事资格并加入行商公所后,见到济安自来水公司股票稳妥可靠,遂大量购入。因自来水是民生必需,且公司又是英商经营,可谓万年不衰之行业。济安自来水公司最初股票共计两万股,每股票白银一百两。蔡慕韩为了挤进公司做准备,从到津后开始收购济安公司的股票,到1937年,日寇占领天津时,他已拥有3800股,为该公司的股票持有最多者。在一次董事会上,蔡慕韩当选济安公司董事长,并兼任总经理。

   1945年8月15日,日寇投降。10月2日,******政权接管了天津市。蔡慕韩继续担任济安公司总经理。随后蔡慕韩又接任“丹华火柴公司”任董事和“丹凤织袜厂”任总经理。除此之外,蔡慕韩还经常买卖股票,尤其是与民生有关的股票。

    1948年底,天津解放前夕他带黄金和股票搭乘******最后离津的飞机奔赴上海。五个月后上海解放。蔡慕韩亲眼看到解放军的纪律严明,共产党的英明领导和对资本家的团结政策。对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放心,拥护。他下定决心北返,接受共产党的各项政策。于是他乘坐解放后第一趟南北通行的火车回到天津。

   蔡慕韩回到天津后,济安公司已与天津市自来水厂(下称天津水厂)合并,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公用局统一管理。 原天津水厂是由原******政权于1945年10月,从日伪手中接收的,属敌伪财产。依法没收后成为全民财产。原济安公司属私营股份制企业,依法应予以保护。蔡慕韩是济安公司最后一任总经理,也是持有股票最多的股权人。这次公私合并,他是当然的协商代表之一。

   解放初期,人民政府重视发展商品经济。鼓励、允许多种经济形式并存。运用经济手段统一市场,稳定物价。天津市人民政府公用局对济安公司采取了“先协商合并,后协商收购”的办法予以解决。1950年3月天津市自来水公司正式成立。济安公司的全部财产作价一亿股,移交给新建的自来水公司。1953年天津市自来水公司按市场最高价收购了原济安公司的股票。济安公司宣告解体。在这几步关键环节中蔡慕韩都能与共产党协商一致,合作默契,对党的各项政策都能认识领会,积极执行,认真照办。

   1951年2月,天津市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及其协商委员会时,蔡慕韩被推选为代表,在会上还当选为协商委员,在随后的历届政治协商会议中蔡慕韩和他的儿子蔡炳尧,侄子蔡炳章,长子媳曹继贤都先后被选为天津市政协委员。

   五、综合评述

   胜芳立祥号,从清嘉庆(约1800年)年间到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开始,总共经营了一百六十六年。经历了清朝,民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其中在胜芳经营了一百二十二年,这期间主要是经营碾房,土地耕种和出租,金融存贷,商业经营等,就属于大地主兼资本家。迁到天津经营的四十四年,主要经营的是工商业,金融业和买卖股票等,应属于大城市中的资本家。其中前二十年 (1922—1941年),应属于资本家兼地主。

   该号所拥有的一千多顷土地,是当时的清政府,******政府所定的政策允许下,利用天灾欠收,土地暂时不能耕种,议价收购的,既没有以权霸占,更没有圈占等不法行为。

   蔡莲池谋求道台官衔,只是为了荣耀乡里,光彩家族,与其大财主的地位相协调。他花费几十万两银子,修堤治水,赈济灾民,为国分忧,为民解难,纯属地方富户之举,任何时期的政府都应该表彰和嘉奖,这与花钱买官,上任敛财的贪官有原则区别。

   蔡莲池除修堤治水,救济全县灾民外,还在胜芳本镇于前清同治九年( 1870年),十一年,光绪十三年(1887年),十六年,开仓放粮,救济饥民。前后出粮三千石(每石300斤),银子五千余两。按人口纷发,救活饥民万余人。后经直隶总督李鸿章奏朝廷,皇帝下旨题词,赏给“乐善好施”四个字。这四个字镶嵌在正对西桥的立祥牌坊正面。

   此外,在本镇历年修桥、挖河,建水会(消防)、筹警款、建学校、赈济贫民等公益事业,慈善活动,皆能慷慨解囊,能以慈善世其家。在农忙季节雇用的短工,有时赶上下雨,人到地,却没干活或干活不多,出现这类情况,多数雇短工的实行不干活不给钱,少干活少给钱,立祥号则一律照开整工资,从来不少给。因而打短工的都抢着给立祥号去干。干起活来能自觉地认真负责。

   立祥号迁到天津经营的四十四年(1922—1966年),也正是中国共产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发展壮大的四十四年。同时也是立祥号六代传人蔡慕韩主持内外家务,从农村地主转变为大城市资本家的四十四年。他身在天津,首先要接受日伪当局和******当局的管理,照章纳税,应付官场。他的千顷土地分布在冀中各县,还要接受共产党各项政策的约束。蔡慕韩按着先祖制定的“好义喜施”的家教,制定出灵活善良的对策。

   在抗日战争爆发前的十六年(1922-1937年),对租地户实行低租,遇到灾年则按灾情轻重,实行减租或免租。在丰年中的困难户也实行减租或免租。他每年通知设在各村镇的办事人员“收地租按实情,收多少算多少,决对不许逼租、逼债。”抗日战争爆发后,共产党进驻冀中各县,随后提出要实行“二五减租”,以减轻无地农民的负担。霸县县城以西的部分村庄从l939年开始逐步实行。蔡慕韩通知各村镇办事人员从1939年开始全部免收地租,旧欠地租不再讨要,土地不予收回,谁种地归谁所有。办事处全部撤消。

   到中国共产党在1947年10月10日公布《土地法大纲》时,胜芳立祥号已经九年不收地租,放弃产权,还田于民,谁种归谁所有了。所以,从共产党提出二五减租到按照《土地法大纲》进行农村土地改革,都没有找立祥号算帐,就是因为该号的表现已经超过了共产党的要求。他虽然是一百多年的老地主,但没有民愤,没有罪恶,老百姓对该号无怨无恨。

   立祥号在天津经营期间,凡有乡亲上门求助,不论认识与否,只须讲清原委,当即给钱。回家缺路费的最少给五元,而当时天津到胜芳的车船票每张只2元不到。认识的至少给二十元,家中有老人、病人或老人病故的,都给五十或一百元。类似这样善事几乎每天都有。门房有专人接待,无须面见主人,值班人员照办不误。一直坚持四十多年。

   全国解放后,立祥号的后代,都能认真学习党的政策,拥护党的主张,攻读各自报考的专业。成年后党和政府按照他们的专长分别安排工作,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其中:蔡炳尧清华大学毕业后,曾任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总工程师。

   1950年刚刚解放的胜芳镇人民政府筹建发电厂,派副镇长秦云轩去天津推销股票,筹集资金。每股旧币拾万元,首先在原旅津同乡会的成员中推销。蔡慕韩带头认购一千股。并郑重地对秦镇长说,建厂期间资金不足蔡某承担。其它难题全力相助。(当年的十万元能买面粉一百斤)。

   1956年初,全国范围内出现了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天津市于1956年1月15日,对全市二万六千多户私营工商业实现了公私合营,国家对民族资本家的私股,进行资产核实,而后实行赎买政策。改为行发定息制度。按合营时的核实的资金,每年发给百分之五,做为赎买定息。

   蔡慕韩在天津市范围内总共投资二百多万元。每年应领定息十万有余,为天津市的二等户。在这次社会大变革中,蔡慕韩从始至终都积极拥护,坚决执行。清产核资时相信群众,清多少是多少,不再复核。

   国家从1956年开始发定息,到1966年9月停发,共十年零九个月,而蔡慕韩只领了九年。从1965年1月开始,他就不领了,到文化大革命后不久即停发时,他少领了一年零九个月的定息。总共少领人民币约二十万元。当政府负责人问他为什么一年多没领定息时,蔡慕韩回答:“领定息虽然是党和政府允许的,从性质上讲它应属剥削收入,迟早要废止。不如我自已提前废止,停止剥削,以靠近党和人民”。

   1966年7月,全国的大中学生开始大串连,各级党组织成立了领导开展文化大革命的临时机构。报纸上连篇累犊的宣传,开展文化大革命,某某城市夺权,某领导干部被打倒等文章。蔡慕韩预感到一场大规模的政治运动即将来临。于是他召集他所有雇员开会。在会上首先向他们讲清形势。为使这些人不受株连,让他们尽快离岗,各奔前程。临走时,每人按工龄计算,每年发给两个月的工资作为退职安置金。另给一定数额的安家费,回家路费,医疗费等等。对个别的资深知已人员,另给数额可观的奖赏,以表谢意。

   一个月以后,天津市区红卫兵来到蔡宅,抄家、搜查、逼供、游斗-……。叫回原雇佣人员,让他们揭发,批判蔡家的罪恶事实。这些人有的说不知道,有的为主人喊好,只讲蔡家做的善事,还有的说“蔡慕韩被批判,我们的饭碗也砸烂”。气得红卫兵把他们都赶走,骂他们是叛徒。

   文革初期,有些不明实情的胜芳人讲过﹕蔡慕韩曾支持恶霸地主薛文彬组织“还乡团”攻打胜芳,进行反攻倒算,应惩治蔡慕韩一事。其真实情况是薛文彬本人想组织“还乡团”,打回胜芳,重做他的伪镇长。为了实现这一美梦,薛文彬首先请示******天津驻军。驻军军长牟庭芳让薛筹集军费,组织还乡团。薛只能找胜芳旅津同乡会。以同乡会的名义组织还乡团。这样所有的军费,经费都有来源了。其实同乡会中大多数人员都反对此举。此时的蔡慕韩在天津已经营二十五年,早已站稳脚跟,根本不想再回胜芳,但他惹不起薛文彬。因薛的后台是******军军长牟庭芳。只好随着大家拿钱。

   胜芳旅津同乡会是在1944年5月2 1日,在天津成立的。其成员大多是在战乱年代从胜芳迁往天津的商人。也有部分资本家兼地主。首次参加成立大会的共五十三人。发起人提出的想法是“胜芳人在天津居住和经营工商业,首先要互相认识,日后要互相帮助,互相关照。” 同乡会成立后,首先想建一座子弟学校。第二件是捐资购地,建一座胜芳人在津公墓。

   同乡会会长是徐沛然,副会长杨仙舟和王培芝。蔡慕韩等五人为常务理事,秦云轩等八人为理事。薛立刚等三十七人为会员。在这五十三人当中,到建国后只有杨仙舟一人被镇压。蔡慕韩一家有四人先后当选天津市政协委员。秦云轩当选为胜芳镇副镇长,其余人都没有受到处理,继续在津经商。

   尽管如此,在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由于极左思潮作怪。胜芳的造反派还是追到天津,与天津市的造反派接恰后将蔡慕韩一家六口揪到胜芳,进行批斗和劳动改造。

   蔡慕韩一家在胜芳将近十年,在这十年中,经常有天津人给他们偷偷送糕点、副食和钱物,蔡慕韩背着大粪筐做掩护到胜芳东门,车站附近秘密与天津人接应,接物品,捎书信,这些冒着风险来胜芳关心蔡慕韩一家生存的人,就是在文革前夕被蔡慕韩强行让他们离开蔡府的知己人。他们对主人感恩,同情,关心,所以能冒风险做回报。

    1976年打倒“四人邦”后,天津市有关部门为蔡慕韩一家先后平反。发还了原蔡慕韩的住宅和银行存款。原来上班的人员重新安排工作。扣在他们头上的种种不实之辞统统摘掉。遗憾的是,蔡慕韩和他的长子媳曹继贤已在落实政策,平反昭雪之前,含冤去世。没有见到他拥护多年的中国共产党,还有“有错必纠,平反昭雪,落实政策”之说。  

   后记  

   我用了半年时间,调查,收集,整理有关胜芳立祥号的历史资料,写成此文,目的有二:  

   其一:胜芳立祥号在京、津、保及周边地区范围内,是很有名气的,“双千顷”大地主和资金超百万的大资本家,是胜芳乃至文、霸两县之首户。方园百里的村镇中,很多老年人能讲几段胜芳立祥号的故事。但不太准确,且越传越悖,应该由知情相对较多的人,写一份完整的“胜芳立祥号兴衰史”供后人研究。

   其二:将胜芳立祥号“好义喜施,避恶行善为国分忧,为民解难”的治家训言和兴衰过程公布于世。提醒当今腰缠万贯的成功者和正在奔波的创业者,向立祥号学习。学习蔡慕韩的经营理念,聪明才智,在风云多变的动乱年代中,能够准确的预测可能出现的吉凶祸福,并能做出及时的决断。还要提醒成功者把握好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个人与家乡的关系,个人与同事的关系,资方与劳方的关系和企业与部门的关系。要生财有道,理财有方。要知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但行好事,莫问前程。遵纪守法,事业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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