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洪生,男,汉族,1962年8月生,黑龙江望奎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 曾任黑龙江省纪委常委。
人物履历
1979.09—1983.07 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83.07—1986.09 双鸭山市第二高级中学校教师、团委书记;
1986.09—1989.01 双鸭山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员;
1989.01—1995.05 双鸭山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副主任科员;
1995.05—1996.05 双鸭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主任科员;
1996.05—1997.02 双鸭山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副科长、主任科员、科长(1994.12—1996.07哈尔滨师范大学科技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1997.02—1998.04 双鸭山市委办常委秘书;
1998.04—2000.08 双鸭山市委办助理调研员、常委秘书;
2000.08—2002.09 双鸭山饶河县委副书记;
2002.09—2005.02 双鸭山市岭东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5.02—2006.12 双鸭山市岭东区委书记;
2006.12—2011.10 双鸭山饶河县委书记;
2011.10—2011.11 省纪委副厅级干部;
2011.11—2017.05 省纪委副厅级干部、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17.05—2017.06 省纪委常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17.06—2021.02 黑龙江省纪委常委;
2021年2月28日,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蔡洪生拟任省直机关正厅级领导职务。
|